销售与
利润:辩证的矛盾
销售经理问自己的
上司:“公司
考核什么都无所谓,我们只想知道在新考核政策下,我们的收入比之前是增还是减?”
上司:“不接受公司制定的利润考核,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公司没有利润,你们的收入如何保证?”
销售经理:“公司已经给销售部下达销量和费用的考核指标,如果再加上公司利润
目标这种不是一个部门就能控制的考核项目,对我们不公平。”
上司:“公司利润的实现确实涉及诸多部门,但明年之所以要考核这个项目,目的就是增强大家的赢利概念,避免销售工作的短视行为。”
企业一旦进入追求赢利的经营阶段,高层管理者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利润作为基本项目,列入到现有的销售考核
模式中,细化销售考核,以期降低营销
成本。
但企业的经营利润与销售考核的关系到底有多密切?销售考核是否应该作为独立的命题,承担破解企业利润逐年下降的责任?
不要把利润目标简单地分解到销售考核上
销售考核,应该考核什么?
有人提出,应以对企业最有利为原则,不能只强调销量这一个指标;
有人建议,采用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评估的双重销售考核模式;
有人认为应该增加对市场占有率的考核;
有人强调客户满意率;
有人则觉得应该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单列出一部分,与公司整体赢利状况挂钩……
这些观点也许高估了销售在企业中的地位。他们把销售误作营销,把原本属于战术层面的事提到
战略层面,把销售责任当做企业责任。
要知道,当期利润实现涉及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和外部
竞争变化等诸多因素,接受指令执行任务的销售人员是没办法直接对企业利润负责的。
有人会问:有些销售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任务,采取各种手段,甚至不惜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或形象,这类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的回答是:那些行为不是因为考核制度不完善才产生的。考核制度不能代替诸如
培训、监控、奖惩等管理手段。即使在同一个管理制度下,有些人会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有些人也会投机取巧、损公肥私。
考核销售人员,必须考虑考核目标的直接性、可实现性与可衡量性,将考核重点放到需要销售当期完成的项目落实率上。这其中当然要结合企业的远期规划,但不能是对企业最终目标做简单、粗暴的分解。
1.直接性:围绕销售人员的工作结果设置考核目标。比如,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费用率、新增有效客户数等等。(销售人员应该做出什么成果)
2.可实现性:根据实际基础条件,设置考核目标。比如,某品项
终端占有率去年是第三名,今年要求上升到第二名。(销售人员可能达成的结果)
3.可衡量性:在可测评条件下设置考核目标。比如;在有记录的历史数据上提高某某项目的增长率。(参照什么)
因此,没有完整的考核体系,销售考核常项中最好不要增加诸如
团队归属、工作态度、
创新精神、学习动能、忠诚度等等无法数据化的定性内容。
销售考核如何挂上利润
定性内容无法考核,不意味着销售考核可以逍遥于赢利压力之外。那么应该如何设计呢?
资源配置首先要公平
企业赢利是资源投入的产出结果。难道资源投入越少,经营成本越低,赢利机会才越大吗?难怪总有销售人员抱怨自己的企业: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整个儿就是守财奴。
资源投入力度,多数情况下将决定市场产出,而市场产出又决定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因此资源投入是每个考核体系下的销售人员最热衷于追逐的对象。
资源总是有限的,因此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尤显重要。当销售人员因不公平而放弃追逐资源投入时,考核已失去意义。
间接考核
销售考核无法直接考核赢利,但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可以把实现企业利润的因素考虑在内,通过指标的完成,保证企业赢利。
比如,增加高毛利产品的销售目标,超出目标考核基数,加大奖励的额度;调任市场后仍保留一年考核的政策(限制透支市场行为,避免破坏公司赢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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