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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态生存与企业协同

2005-5-28 来源:《销售与市场》 2005年第5期 作者:张春江


  投入巨额研发资金获得的专利技术,一贯被企业作为金饭碗紧攥手中,尤其在高科技领域,如手机芯片专利和计算机芯片专利等。频频有企业对簿公堂、斥巨资大打专利官司,不怕鱼死网破,不惜玉石俱焚者,屡有所闻。诚然,专利技术是企业既得的竞争优势,经常会被定义为核心竞争力,企业以之构筑竞争屏障,凭借的正是专利的独占性。然而,随着一纸交叉授权协议的签署,在全球电子行业中呼风唤雨的“王者”索尼和“新贵”三星,就这样相互开放了数以万计令多少企业梦寐难求、艳羡不已、殊难短期成就的专利壁垒。如此“对手合作”“共享专利”的行为,确实引人注目。同时,也逼迫人们对“企业竞争优势”,要超越常规重新解读。其实,略加体察(尤其是对照松下LG关于等离子体的专利纠纷的“双不赢”局面)便不难理解,索尼也好,三星也罢,都会是其“自破壁垒”之举的受益者,至少双方作此决策的推导逻辑假定了这个“双赢”胜局。这就如同自家的门槛(乃至城墙)——以为可以抵挡外人进入时,自然要建得高高,筑得厚厚;殊不知,挡得了别人进来的,也妨碍了自家出去——专利版权对于发展境界如索尼三星者,竟成了既能“伤人”也会“害己”的“双刃剑”,急欲弃之而后快——此所谓“门槛效应”是也。
  如果说,索尼三星此举是拆了自家门槛让彼此都可以“奔跑”得更为欢畅的话,海尔与鄂尔多斯则如同钢琴师的“四手联弹”——海尔“自动档”数字变频滚筒羊绒洗衣机和鄂尔多斯“钻石纤维”羊绒衫,在消费者面前联袂呈现——“穿得好”还要“洗得好”,“洗得好”才能“穿得好”,两者在产品特质上高度关联,终端形态生动直观而且互相演绎,彼此阐释,销售渠道互相兼容,销售业绩彼此促进,品牌影响力相得益彰……当然,更重要的是消费需求的高度兼容同构。于是,从传统制造业角度看来,扯不到一起的双方欣然跨越行业界限,演奏起了异业协同营销的和谐乐章。
  其实,支配这类决策背后的,还有一种对于企业生存状态的深刻理解。把索尼与三星、海尔与鄂尔多斯中外两组企业的这番作为联系起来品味,对于从协同营销的立场出发,去体会“优态生存”这个话题,是饶有深意的。
  众多企业对竞争力、竞争优势、核心竞争优势的热衷,正好反照出决策思维中深入骨髓的“安全隐忧”,在竞争力上丢分,等于在安全性上打折。如果以“优”、“弱”、“劣”、“危”四个宇来概括单体企业的生存状态,那么,当一个行业内的两家企业甚至多个行业之间的多家企业互动,便能形成可以用“共优”、“共弱”、“共劣”、“共危”来分别表征的几种群体互动生存状态。单体企业发展,对业内业外的企业都具有排斥性和依赖性并存的特点。在这种规定性环境中生存的企业,在面对特定的企业或企业群体的时候,是否能够辨识出自己的“事实处境”和“需求处境”,是否能够使“辨识”具有积极且富有建设性的决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与决策理念中的“价值基点”的座落有很强的关系。
  “你安全就是我不安全”、“你不安全我才安全”,这反映了一种“危态对抗”的取向。其价值基点在于以单体企业为中心;其竞争观念把“商战”简单等同于“军争”,在“你强我弱,你弱我强”的泥沼里厮杀,壁垒、障碍、阻隔比比皆是;其情势宛若委身于小铁皮屋子里的两个武林打手,为了在狭地中争夺空间殊死比斗,南拳北腿齐出、刀枪棍棒相加……其实,就算是胜者,其付出的代价也相当惨痛,而抢得的空间毕竟也微乎其微!不明智如是者,两人都未曾想过合力打开铁屋博取更大的自由,更优的生存环境。其思路、其行为、其过程、其结果都只能以“共危”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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