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
经济的大背景下,名人代言
广告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应该怎样将其负面作用降到最低程度,是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国名人代言广告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层面剖析,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名人广告 成因 对策
近年来,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数不清的名人走马灯似的在“代言门”里旋转不停:从傅艺伟的“胡师傅无烟锅”,到文清的“眼保姆”,直到最近郭德纲的“藏秘排油茶”,再次将名人代言问题推向了大众议论的风口浪尖上。在千夫直指“代言门”之时,我们应该冷静下来,从多重视角来审视名人代言问题。
一、名人代言广告的现状及成因
1.名人代言广告的现状
时下,打开
电视机,从央视到地方台,夸大其辞的名人代言广告目不暇接;穿梭于各大城市街头,映入眼帘的是大幅明星广告招牌,一张张熟悉的明星脸与其代言的产品一同闯入人们的视野;进入商场抬眼一望,人们也仿佛被
明星代言的广告带进了“艺术世界”……可以说名人代言广告已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名人代言的积极影响在于,一方面是商家利用明星效应迅速打开市场的利器;另一方面也是名人获得高额报酬,扩大自身的影响与
知名度。其负面影响是,一旦明星代言的产品名不副实,对
消费者造成的伤害会非常大。目前中国名人代言广告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一些名人在广告中宣称自己使用过该产品,且效果好,但实际根本没有亲身体验过所宣传的产品,误导消费者;一些名人做的保健
食品广告违法宣传疗效等等。总之,夸大其辞,虚假宣传,几乎成了时下很多名人代言广告的通病。
2.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成因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远大于一般广告,它损害的不仅仅是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经济利益,同时也使人们之间产生信任危机,对社会风气是一种极大的败坏。自从郭德纲事件被曝光之后,某新闻网站做了一次调查,数据显示:明星代言产品对23.28%的人的购买行为有很大影响;有15.09%的人购买明星代言产品上当受骗过,有51.6%的人认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中,明星本身有错误,没有诚信。为什么尽管
媒体一再曝光,社会上也是非议不断,而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问题仍频频出现呢?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驱动。名人做代言在业内往往有明码标价,明星代言广告费用一般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甚至高达上千万。巨额的代言费往往使得他们在商家的授意下信口开河,推荐起产品来不遗余力,什么他人健康、道义责任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在根本未用过广告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在广告中以“患者”“受益者”的身份苦口相劝或信誓旦旦:我用过,信我,信它,没错!
(2)消费者不理性。有调查显示,在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电视机的普及率达到92.5%,除中央一套外,农村地区主要接受当地市县级电视台,而这些台正是电视购物、医疗保健广告的泛滥之地。而广大农民、下岗职工及老人由于知识面窄、鉴别力低,更容易轻信明星代言广告,不理性的消费无疑对明星代言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3)媒体与监管部门的缺位。报纸、电台、电视台往往是广告发布的平台,面对诱人的经济回报,他们往往降低审查标准;广大监管部门在实际执法中也存在利用手中职权获取不正当利益现象。正是由于各类媒体和广告监管部门在广告发布的最关键环节没有把好关,才使众多的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得以播出。
(4)法律漏洞的存在。法律明确规定了在虚假广告中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社会团体、其他
组织,但广告节目的出演人,包括明星、专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没有做出规定。这样就无法对无良名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处。有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比如,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等认为判明星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是不可能的。因此,当郭德纲为自己喊冤屈的时候,将此事爆光的媒体竟找不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去回应。消费者状告工商局行政不作为的时候,工商局也是一肚子冤屈:我们总要依法行政吧,没有相关的规定,我们怎么处罚他?
正是由于道德、市场、监管、法律多方面的原因,才造成了明星代言问题频出的状况。
二、国外对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名人代言广告,在全世界都广泛存在,但象中国这样纠纷不断的却很少,这里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市场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制度建设的原因。
1.美国
美国广告法规定,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是“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即广告代言人必须是产品实际使用者,而且广告中有关产品效果的部分必须有事实依据,否则就会受到重罚。美国摇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氏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公众列为知名度高却被普遍讨厌的人物;另有一个好莱坞演员也曾因作虚假广告被罚款50万美元。
2.韩国
在韩国,电视广告有一个广告播出预审的广告自律审议机构。所有的电视或电台告在正式播出前必须经过审议机构的预审,未经审查自行播放的广告被视为非法,会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