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增强体质、辅助抑制肿瘤的药品,却摇身一变,成为“抗肿瘤良药”“抗癌之王”,药品的疗效被吹得神乎其神。记者近日在一些大医院附近,收集到一些特殊的“报纸”,乍看上去,这些“报纸”和普通的新闻报纸没什么两样,但实际上印刷品却是在登载一些药厂、药店为
推销所谓抗肿瘤药品所做的野
广告,药品生产商和
销售商为骗取病人的钱财绞尽脑汁,想出了不少忽悠人的招数。
招数一:挂“羊头”卖“狗肉”
这些登载野广告的“报纸”上有颇富冲击力的图片、报头边框、头条字体、评论等,不细看还真觉得与平常的报纸没两样,有板有眼,煞有介事。有的“报纸”甚至还有自己的口号。如《健康导报》“关爱生命关注健康”、《
生活在线》“生活关注健康”。
这些报纸名称多有迷惑性,如《健康导报》《
医药先导报》《中国康复报》《今日说医》《医药新科技》等。在内容上,除野广告外,还刊登了一些生活小常识、科学知识等,有的还正儿八经地摆出了报道重大新闻的架势:“我国首个灵芝抗癌中药入选联合国
采购目录”“抗癌中药光荣走入人民大会堂”“首都人民大会堂揭开抗癌新篇章”……其目的不外乎推销自己的药品。
尽管很像报纸,但这些“报纸”比正规报纸制作粗糙:许多图片模糊不清,有的还出现叠字、错别字,用手写体更正在原字旁边。由于没有统一刊号、邮发代号,通常都标着“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内部资料,免费赠阅”的字样来掩饰。但从一些
细节,还是可以看出它是广告。如一些文章加入了几个专业化的名词,利用几组似是而非的统计数据,打出“xx病的克星”“包治百病”“药到病除”之类带有承诺性质的广告语言。如“艾康宝”就称其“没有任何的毒副作用”“有效率达到80%以上”;“复生康胶囊”称其“切断肿瘤周围血管,饿死癌细胞。两到三疗程铲除癌细胞治疗癌症。对肝癌、胃癌等肿瘤,总有效率高达96.8%”。
根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第29条: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国家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即不能宣传产品疗效。我国《广告法》第13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
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这些野广告打着报纸的旗号,充当抗癌药品的宣传尖兵,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招数二:
保健品变身抗癌药
这些野广告往往利用癌症患者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里,吹嘘其药品是抗癌界的前沿产品、高科技产品,是癌症患者的希望,误导他们使用这些药可以治愈癌症。
例如一份名为《生活在线》的小报称:“绿谷集团研制生产的抗癌新药双灵固本散……可直接杀死癌细胞,扼制肿瘤生长,有效控制肿瘤的复发和转移”“实验证实:双灵固本散在20mg/ml浓度时,以癌细胞体外生长抑杀率分别为:对白血病细胞株为100%;对胃癌细胞株为98.4%;对肝癌细胞株为93.6%……”
事实上,“双灵固本散”主要成分是灵芝,具体是灵芝精粉和灵芝孢子粉,其实只是保健药,又如何有那么神的疗效呢?
又如“艾康宝”
通用名是复方芦笋合剂。它的成分是:芦笋、灵芝、维生素B2等,但它却宣称其可以“直接杀死癌细胞”。
实际上,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健字”的保健品已停止生产,从2004年1月1日起,中药保健药品禁止流通和使用。中药保健药品经重新审核通过后统一纳入药品管理,其批准文号表述为“国药准字B”。在取消“药健字”号后,曾经的“药健字”保健品,分流成两部分:向药监局申请“药准字”或向卫生部申请“食健字”或“食准字”。于是有些已申请“药准字”的保健品就趁机宣传自己是国家批准的“抗癌药”。这些产品的批号多带有“国药准字B”,这就说明它是保健品转过来的。如“双灵固本散”的批号为“B20020428”;“艾康宝复方芦笋合剂”是“B20020801”。
野广告宣称其产品能“攻克肿瘤”,但经专家介绍,这纯属无稽之谈。
目前世界医学界公认,癌症仍是一个难以攻克的医学难题,没有任何一种药品可以完全治愈癌症。而目前医学上治疗癌症的主要手段是手术(主要用于早期癌症治疗)、化疗和放疗。化疗和放疗的目的是将癌细胞杀死,但同时对正常人体细胞也有损害,会使人的免疫力急剧下降。而有些打着抗癌旗号的产品,如果成分属实,其作用实际上也只是提高病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改善体质症状,调节心理状态,如灵芝、人参、蜂王浆,还有些标榜含有鲨鱼粉,科学实验表明,这些成分对放疗、化疗的患者仅仅起到辅助作用而已,对癌细胞并没有直接杀灭作用。
专家称,药品和保健
食品的界线划分得很明显,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而保健食品是用来辅助疾病的治疗以及补充营养素。在广告宣传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