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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定位监察部

2005-1-20 来源:中国管理传播网 作者:毛小民

  许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根据需要设立监察部,用来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对严重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一般调查.但是企业需要给监察部这样的执法部门定好位,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的监察部执法所要依据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这就需要企业在设立监察部时要建立完整的制度,包括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

  企业的监察部有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插手的,否则就是严重越权:

  1. 各个部门正常的管理活动;

  2. 各个部门员工一般违纪行为的处理,因为这些行为的处理权应该是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监察部只能提出自己的建议;

  3. 人事测评,因为进行人事测评是人事部们的职责和权限;

  4. 企业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企业内出现违法犯罪现象,监察部不能也无权对当事人进行直接处理,因为一旦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有权对当事人处罚的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而应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时,经过有关领导的批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那么企业的监察部应该具备什么职能呢?

  1. 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一般违纪行为,提交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并提出自己建议;严重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般调查,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后请示有关领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监察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制度为准绳",并且对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依据企业有关程序制度进行申诉最终结果没有出来前,不能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在没有掌握充分的违纪的事实和根据前应遵循"无错推定"的原则,并且不能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和向外散布没有确凿事实和根据的传言.另外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不能采用违法手段.

  企业监察部在机构设置上应自成系统,下级监察部门只能向上级监察部门负责和汇报工作,监察总部直接对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和汇报工作.在人事任免上,总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任免,下级监察部门负责人由上级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免.以保证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够独立进行,而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企业如何定位监察部

  许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根据需要设立监察部,用来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对严重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一般调查.但是企业需要给监察部这样的执法部门定好位,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的监察部执法所要依据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这就需要企业在设立监察部时要建立完整的制度,包括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

  企业的监察部有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插手的,否则就是严重越权:

  1. 各个部门正常的管理活动;

  2. 各个部门员工一般违纪行为的处理,因为这些行为的处理权应该是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监察部只能提出自己的建议;

  3. 人事测评,因为进行人事测评是人事部们的职责和权限;

  4. 企业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企业内出现违法犯罪现象,监察部不能也无权对当事人进行直接处理,因为一旦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有权对当事人处罚的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而应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时,经过有关领导的批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那么企业的监察部应该具备什么职能呢?

  1. 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一般违纪行为,提交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并提出自己建议;严重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般调查,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后请示有关领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监察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制度为准绳",并且对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依据企业有关程序制度进行申诉最终结果没有出来前,不能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在没有掌握充分的违纪的事实和根据前应遵循"无错推定"的原则,并且不能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和向外散布没有确凿事实和根据的传言.另外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不能采用违法手段.

  企业监察部在机构设置上应自成系统,下级监察部门只能向上级监察部门负责和汇报工作,监察总部直接对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和汇报工作.在人事任免上,总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任免,下级监察部门负责人由上级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免.以保证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够独立进行,而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企业如何定位监察部

  许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根据需要设立监察部,用来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对严重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一般调查.但是企业需要给监察部这样的执法部门定好位,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的监察部执法所要依据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这就需要企业在设立监察部时要建立完整的制度,包括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

  企业的监察部有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插手的,否则就是严重越权:

  1. 各个部门正常的管理活动;

  2. 各个部门员工一般违纪行为的处理,因为这些行为的处理权应该是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监察部只能提出自己的建议;

  3. 人事测评,因为进行人事测评是人事部们的职责和权限;

  4. 企业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企业内出现违法犯罪现象,监察部不能也无权对当事人进行直接处理,因为一旦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有权对当事人处罚的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而应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时,经过有关领导的批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那么企业的监察部应该具备什么职能呢?

  1. 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一般违纪行为,提交各个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并提出自己建议;严重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 对企业内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般调查,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后请示有关领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监察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制度为准绳",并且对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依据企业有关程序制度进行申诉最终结果没有出来前,不能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在没有掌握充分的违纪的事实和根据前应遵循"无错推定"的原则,并且不能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和向外散布没有确凿事实和根据的传言.另外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不能采用违法手段.

  企业监察部在机构设置上应自成系统,下级监察部门只能向上级监察部门负责和汇报工作,监察总部直接对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和汇报工作.在人事任免上,总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任免,下级监察部门负责人由上级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免.以保证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够独立进行,而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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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小民,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具有八年的营销实战经验和五年的营销管理经验。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信箱:MAOXIAOMIN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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