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营销管理 > 营销实务

谨防“明星企业”的营销“骗策”

2004-11-15 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作者:魏明

“明星企业”诈骗普及化
    大企业、尤其是那些“明星企业”,往往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市场推动力和拉力,因此,这些“明星企业”很受各个经销商的欢迎和热宠。但是,“明星企业”不一定永远给人一种安全感,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时这些明星企业也会倒闭、破产,给经销商留下一个烂摊子;更多的时候,这些明星企业“店大欺客”,凭借自身优势强迫、或者是诱逼经销商钻进自己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实施经济诈骗。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而且,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涉入的程度越来越深,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快。

  乐华欠债风波不仅是近几年来家电业内最大的一次欠债风波,也是2003年度中国市场上最大的一次“明星企业”诈骗类型的案例。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条短缺,曾在中国家电业风光一时的明星企业——乐华电子宣布清盘,并随即被TCL收购,但TCL并不承担老乐华的相关债务问题,因此,老乐华拖欠下经销商和上游供应商巨额债务。

  根据初步估算,仅乐华空调就拖欠经销商和供应商货款2.5亿元,债务涉及到十多个省的数百家企业,其中,有多家经销商和供应商被乐华拖欠债务达千万以上,可以说,这笔巨额拖欠款项将让不少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一些中小企业不可避免的面临破产的威胁。

  乐华类明星企业的营销“骗策”说到底是两个步骤:一是“造就”“有实力的大品牌”,即在产品上市、招商之前的一个阶段,在相关媒体上投入大量的广告宣传,面向全国的经销商,而不是面向终端消费者,这样来给全国的经销商“打气”,从而造就出自己的“明星企业”形象。第二步则是制定各种优惠的政策,鼓励经销商提前打款进货,争做各地的区域总代理。乐华空调的营销“骗策”就是鼓励经销商淡季打款,同时要求供应商垫资配件供应,这样不但可以解决乐华空调淡季生产的资金压力,增加了自己的现金流,而且可以紧紧的捆绑住经销商和供应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祸福共分担”。经销商和供应商看到市场上,这个明星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很高,以为它的实力很强,因此也放心大胆的接受明星企业的“政策诱惑”。殊不知,“明星企业”并非实力强大的企业,而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而且很多“明星企业”抱着捞一把就“上岸”的想法,因此,经销商对这些“明星企业”不能不小心应付,谨慎对待。

  “明星企业”诈骗在那些竞争激烈、市场较为现代化的行业表现最为突出。近日从脑白金传来消息,因为涉及利益及经营等方面因素,脑白金销售商与厂方发生严重纠纷,“脑白金”命悬一线,这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而在更早的时候,牟其中的南德集团特大诈骗案,沈阳飞龙沉沦案,皆是明星企业“诈骗”案中的经典。

  “明星企业”可靠,还是“非明星企业”可靠,这个问题可能会难倒许多经销商,更会决定经销商未来的发展。毕竟,市场上只有两类企业:“明星企业”和“非明星企业”,而社会是“优胜劣汰”,“明星企业”相对拥有更多的优势,但是,“明星企业”的营销“骗策”也更令人担忧。

  要想有效预防“明星企业”的营销“骗策”,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明星企业”都有哪些营销上常用的“欺骗政策”。

六大常见“骗策”
    骗策之一:提供“丰厚”的......More↓↓↓

相关文章:
- 创业营销规划方法  2003-10-19
- 对话张燕夫(2) 奢侈品营销  2004-10-13
- 创新是最好的营销手段  2003-11-28
- 中国营销最棒的六种武器  2003-08-26
- 影响2003的50位实战营销人  2004-03-25
- e时代企业的营销利器—eCRM  2002-08-03
- CRM及其营销功能  2001-01-15
- 客户营销的先行之路:客户金字塔  2003-05-16
- 聊天实录: 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  2003-07-26
 本月热点
本周热点
 
发布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