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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从容面对劳动仲裁

2008-9-4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张晓娟

  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个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当面对谁都不想遇到的劳动争议时,脑海中是否会出现一堆困扰着你的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怎样收费?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劳动仲裁后是否还可以起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答案,你是否就会停止维权的脚步?

  下面,律师解答困扰你的问题,教你从容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不收费。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费而停止维权脚步。

  三、提供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四、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明: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即根据的法律条文);3.提供的证据及来源。如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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