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许爱娥、纪宝成、孙鹤娟和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冯世良、吕树文、胡葆琳等人均提出了如何改进休假制度的议案和提案。这么多代表、委员就同一问题提出议案和提案,说明如何休假确实成了大家的关心热点,也说明现行休假制度确实还存在不尽完善之处。但综观这些代表、委员的议案和提案,虽都赞同对休假制度进行改革,如何改革意见却并不趋一,也就是说还停留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阶段。
休假制度改革,事关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可供选择的方案会有很多,如何实现最佳设计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为此,决策必须以人为本,以是否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原则。
休假制度改革应充分关照人的情感世界,有利于建设“和谐家庭”,有利于亲朋好友的来往交流。健全的休假制度可以促进亲人间、朋友间的感情交流,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反之,不合理的休假设计则对感情交流起着阻碍作用。如,有观点提出将五一、十一“黄金周”缩短为三天,立即引起一些异地工作者的反对:自己远离父母在他乡工作,就依靠长假期回家探亲,将假期缩得太短,自己就没空回家看父母了。当前发展市场经济,人力资源流动异常活跃,许多人离开家乡在外地发展,照顾流动人口的感情需要无疑是假期设计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说,这次代表、委员的一些议案和提案是充分考虑了大众的内在精神需求的,如:有代表、委员提出将中秋、清明等传统节日列入法定假期,就应和了群众的呼声。
改革休假制度,应注意引导各单位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关照员工身体健康。休假,从字面上讲包括平常的休息日和特定的节假日。就现实看,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遵守休假制度较好,但企业界休假制度执行得就差一点。一些企业乱加班、延长劳动时间,甚至出现员工“过劳死”。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在于目前的休假制度只规定了哪些时间段应该休息,对不执行休假的单位却没有硬性的法律约束。所以,改革休假制度,不能停留在如何设计休假日期上,而是必须考虑建立配套的违规惩戒措施,要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较强的执行力度,确保职工休息权的实现。
改革休假制度,关照人的情感和健康,当前适逢良机。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社会经济要素最为活跃,其突出特征为:一产持续下降,二产稳中略有升降,三产比重持续上升。三产的上升需要庞大的社会消费群体来支撑,而社会消费又需要时间来保证,所以增加休息日有利于大众释放消费欲,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代表、委员所提休假方案有多种,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在要求增加休假日而不是减少休假日,有关决策者在这方面应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与时俱进的科学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