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汇报有13页,涉及11项重大内容,参考了来自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专家的意见。此法草案还要经过三审,目前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对此法的修改、出台高度关注。
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平等“《劳动合同法》草案中有对企业不公平的条款,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平等,合同法不但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还应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要制定一部鼓励人们积极向上的法律,给企业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和空间。”近日在全国工商联召开的征集《劳动合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座谈会上,北京叶氏企业集团董事长叶青建议。
据悉,去年3月,《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各地群众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191849件。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06年12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形成了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针对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经济性裁员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叶青上个月刚荣获第二届中国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创办企业十数载,劳资关系一直不错,对这部法律的内容研究得相当仔细。他认为,草案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不继续签订合同者,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一规定不够合理。“它给予劳动者过分的权利而同时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跳槽到另一用人单位的话,不但能拿到新单位的工资,又能拿到原单位的补偿,这样就等于通过得到原单位的损失而取得不当得利;另一方面,劳动合同也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就不应该再受该合同的约束;其次,对于合同期满后的劳动者其已具有失业保障,这也体现在劳动者在合同期间企业给予的失业保障的存在。”
北京物美集团,员工达1万多人,人事部经理宋学东结合零售业劳动合同现状及企业实际用工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18项建议。如《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1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建议修改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的担保或者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原因是在零售业的店铺中,多数员工(如收银员、金库员工等)有机会接触大量现金,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这样企业的财物安全缺少保障,我们希望提供的是信誉或信用担保,这样有助于用工关系和整个社会的和谐。”
物美还提出第14条第3款: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修改为: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总合同时间仍不足5年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本款与第一款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相互间形成了对不同劳动者的不公平关系;二是从合同双方主体上看,必须是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一致,如果是‘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而言有强制的意味,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同样也会影响企业的运行效率。”宋学东解释。
中介组织保护行业利益行业商会等中介组织近两年蓬勃发展,保护行业利益,反映会员诉求是商会的职能,对二次修改稿,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副秘书长李彦冰指出,在美容化妆品业从业人员中订立劳动合同有一定难度,目前美容化妆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不具有连续性,应扩大《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据抽样调查显示,该行业执业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占23.67%,1至3年的占51.52%,3至5年的占18.06%,5至10年的占5.84%,10年以上的占0.91%,行业人员平均执业时间为2.43年。同时,在从......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