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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的女民工产假没工资

2006-11-23 来源:华夏时报

  六成多女民工产假没工资

  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六成多女民工产假没工资

  “64.5%的女民工没有领取任何产假工资。”昨天,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发布的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这样显示。

  仅23.8%的女民工享医保

  本次调查涉及浙江等8省的416个村,以及北京、广州、武汉和成都4个城市的53个民工集聚地。共发出6596份问卷,其中女性民工有1600份。

  报告显示,享受产假的女性民工并没有全部享受到产假工资,只有14.4%的单位能发给产假工资,还有21.1%的单位只能发一部分,而没有任何产假工资的比例为64.5%。

  调查还显示,只有36.4%的单位能给予女民工90天以上的产假,而只有12.8%的单位能报销女民工生育时的医疗费用。

  另外,数据显示,在有单位的女性民工中,单位办理了医疗保险的比例最高,但也只有23.8%,其次是工伤保险,有19.1%,而养老保险只有15.8%,单位为女性民工办理了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8.1%、6.7%。

  外出务工不如留在农村

  农村妇女只有10.9%的人得病会“先扛着,先不看”,而女性民工群体生病时表现出这一行为的则有24.3%。同时,看病时到正规医院的农村妇女有20.7%,而女性民工只有12.5%,反而比农村妇女低8.2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感到身心疲惫、特别累的时候,女性民工表示经常有的比例为46.3%,比农村妇女高了11.5个百分点。

  另外,有51.9%的女性民工、53.0%的男性民工表示,和5年前相比其周围人群离婚的人数更多了。而仅有14.7%的农村妇女和16.3%的男性农民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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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性侵害7成为留守妇女

  本报记者鲍颖报道 因为丈夫外出务工,妻子往往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昨天,社科文献出版社的新书《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在京发布,记者从中了解到,在农村性侵害案件中,70%的受害者为留守妇女。

  《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一书课题组,自今年2月在江苏、湖南、河北和甘肃等地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书中调查显示,农村家庭中,女性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比例达61.3%,超过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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