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一番花言巧语并承诺每月支付8000元的
高薪之后,拥有较高金属切削技术的强先生于前年被一家
民营公司聘用。在正式签订合同前这家公司声称,如果按照原先双方的约定,强先生将缴纳一笔高数额的个人所得税,单位也逃不了缴纳数额巨大的社保等费用,不如合同中签月薪4000元,另外4000元通过餐饮、差旅、会议等发票抵冲,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轻信了公司的承诺后,强先生正式上班了。在最初工作的9个月中,他每月领到了单位口头承诺的4000元薪水。去年
春节刚过,一起生产质量事故引发了强先生与公司的矛盾纠纷。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公司一怒之下扣发了口头承诺的4000元,薪水纠纷由此引发。纠纷发生后,这家公司否认有每月报销4000元的说法。
记者到法律、劳动、工会等部门了解情况,去年发生此类纠纷约10余起。高薪承诺纠纷大多数发生在薪水较高的
白领和高级蓝领阶层以及私营、民营企业中。出现纠纷的缘由多数是因为员工贪小利,逃避个人所得税,从而失去了
维权的主动权。个别员工则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也要求单位给出高薪的书面承诺。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负责人解释说,如果发生缴费争议的员工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除了双方签订的合同
工资数额外,单位确实支付了相应的奖金、津贴等
福利待遇,那么,仲裁部门将根据提供的有效证据依法维护员工应得的合法权益。否则,很难主张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