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公司今年
春节后,要4名员工双休日抽一天到单位值班,员工后来才明白,
老板将加班说成值班,用意在于克扣
加班费。在“值班”的半年中,他们每次值班仅得到10元餐费。如此算来,老板克扣了每名员工近1700元加班费。
把加班贴上值班标签绝非偶发事件。劳动争议网相关人士近3月接到10多起此类
咨询、投诉、被投诉的单位多属私营、
民营企业,也包括国有中型以上规模企业。一些中型以上国有企业将加班当成值班,源于计划
经济时期的义务加班。长期将加班看成义务,并呼其为值班,导致部分员工反感。
平日工作后加班,应支付不低于
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时,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
休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属违法行为,除必须支付加班费外,还应支付克扣或拖欠额25%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