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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2005-3-16 来源:中国人才之星
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已经使用的本市城镇户口,尚未到达退休年龄的非在编人员,一时清退有困难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单位应通过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为非在编人员代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并由代办机构所在的区、县社保中心专门为非在编人员建立帐户。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帐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1%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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