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昨日中午12时,四川代表团共有42名代表提交议案7件、建议164件。这些建议中,“三农”问题,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代表最为关注的三大
热点。
在已收到的建议中,劳动保护、社会救助、
就业再就业、
工资福利方面的建议有19件。石碧等代表提出,目前一些企业长期安排职工超时工作,以及超时、节假日工作而不按《劳动法》支付报酬的现象,在国有、
民营和私有企业均存在。虽然对这类问题的处罚有明确规定,但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的存在。
石碧等代表认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职工惟恐向劳动部门反映违法现象后,有下岗之虞;二是地方劳动部门执法不严,或存在盲区;或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了解职工的情况。三是执法难,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当某些“有较大影响的企业”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时,各级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在执法时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而实际上,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往往在这些“有较大影响的企业”中较普遍。
代表们建议:由劳动部和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强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必须遵守《劳动法》,必须尊重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应该分工明确,不留盲区,杜绝推诿的可能;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的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例如,检查(评估)一个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时,应该包括与工会或职代会座谈、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职工作调查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