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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承担工伤与职业病的医药费
2005-1-12 来源:人才市场报
我们厂“规定”,本市开始实施医保起,企业不再承担工伤、职业病患者的
医药
费了。我们不知道他们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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