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一族频频遭遇“兑现难”
对“加班有四倍
工资”的消息,部分网友掩饰不住兴奋,表示“欢迎好消息,立即执行!”也有语气温和的网友抱怨,劳动法有关法定
休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表达不够清楚,让许多企业钻了空子,职工吃了亏。
但更多的留言者破口大骂
老板,称他们根本不依法兑现加班工资,有不少直接点明所在地区或所在单位,形同网上“举报”。许多人对法律规定的执行颇为悲观,一位网友直言:“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加班的员工能够拿到平日日工资的1倍或2倍的工资已经很不错了(这种加班工资估计也有一半以上的人拿不到!)再来乱说什么3倍、4倍的,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徒然增加普通工人和企业经理,企业老板的矛盾!”还有网友认为,《劳动法》这一条规定因为“实际上行不通”而须要作出修改。
广东草拟新法“提醒”了公众
然而,从1994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为何10年过去仍有如此大的争议?广东省合邦律师事务所刘学兵律师认为,这说明《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的立法原意确实不够清楚,后来的政府部门补充规定将其明晰后,又因这类规定数量巨大而除了有需要的律师外鲜为人知,这次广东起草工资支付条例,才再次“提醒”了公众: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四倍”。
劳动纠纷申诉时限导致法律执行难
刘学兵说,据他了解确如网友们所言,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在全国各地都有大面积的“有法不依”现象,解决办法无非也只有一条: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