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的分担比例将进行调整。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由过去的5万元调整为7万元。这就意味着,从4万以上到7万元之间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明年起均可报销95%。
《通知》中指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至1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分担比例提高了5%,具体的调整情况为:(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指出,这次的调整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调整。据相关数字显示,在我市参加医保统筹的人员中,年度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的有1万多人,这次将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7万元,以及对于1万元以内的统筹基金个人分担比例的降低,都可以进一步减轻广大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更好地完善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