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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少于90天单位将受罚
2004-12-1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习慧泽
女职工的产假若少于90天,用人单位将受罚;任何涉及传染病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及资料都不得泄露……从12月1日起,又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规和条例将正式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违法由劳保部门曝光;给予女职工产假若不足90天,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将按受侵害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对用人单位予以
经济
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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