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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由2万增至5万

2006-11-30 来源:海门日报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小额担保贷款由2万增至5万  

  本报讯 记者刘海滢、通讯员高桂琴报道: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我市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额提高,由2万元增至5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根据规定,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军转干部随调家属、驻海部队随军家属、退役运动员等安置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都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的可增加到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合伙人、出资人人数和经营项目,按人均2至5万元的标准扩大贷款规模,但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毕业生和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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