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剂强心针 ,业界冲动 ,资金热潮 ,创投热点 ,仍存短板 ,这不过是春天
创投在中国:坐上“开往春天的地铁”
中国要成为世界风险
投资家的乐园,必须在税收政策、退出机制、
激励机制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
最近,一部管理规定出奇意外地吸引了大家的眼睛。管理规定在中国远低于法律的重要性,它通常或者是临时性的条例,或者不具有法律广泛性,但这次,大家对它的关注却毫不亚于一部法律,这就是近期出台的《
创业投资
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创投的春天到了。”多位风险投资商在对《新财经》评价《办法》时劈头就是这样一句话。
一剂强心针 让我们还是先回顾一下这部法规的发展历史,就可知它的独特和重要:
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发改委)就在科技部的推动下,着手起草本规定,但后来一度中止。科技部于2004年3月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形成了“国务院十部委创业投资机制建设部际协调小组”;2004年4月,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牵头成立了“国务院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小组”,并很快形成了第一稿;2004年7月,在征求美国专家意见并赴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进行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第二稿;2004年8~12月,在向各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送审稿,并于2005年1月25日经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1月15日《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并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部耗时四年,十部委参与制定,而且在即将颁布之前,还有众多官员在多个场所从不同角度为之呐喊预热,在新中国的法规史上并不多见。
融勤国际中国区总裁孙红伟对《新财经》表示:“我们都知道,我国企业融资难,尤其是
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
经济发展和社会
和谐的重要问题。而创业投资是解决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融资的最佳途径。”
孙红伟认为:“我国发展创业投资的经济社会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离我们要求大力发展和鼓励创业投资的初衷也还有很大距离:一是创业投资所赖以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比如,在制定《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创业投资的特殊性,一些法律不仅不适应创业投资的需要,反而对创业投资构成法律障碍;二是创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政府指导作用不强,创业投资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三是由于中国投资环境和投资人心态问题,创业投资企业在募
集资本时普遍比较困难,而且即使募集成功,短期心态也使得后续资金支持极为乏力。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构建有效的政策扶持机制和法律法规环境,来克服单纯依靠市场配置创业资本所必然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和法律的真空。”孙红伟说。
台湾资深风险投资家、财智远大投资集团执行董事高健智则对《新财经》评论说:“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国创投产业而言,无疑是打了一剂强心针。”
业界冲动 近期,一条新闻在业内流传:著名创业投资企业鼎辉投资在四川投资于一家全国规模最大的生猪屠宰公司,赚得盘满钵满。
“每杀一头猪,屠宰厂可以赚80元。而这家公司每年要屠宰几百万头生猪,你算算
利润是多少?”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对《新财经》说。
据说,受此启发,现在不少创投资本发了疯似地在国内寻找全国第二大规模的生猪屠宰公司,依样画葫芦地复制鼎辉的成功
模式。
“中国为什么对海外风险投资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因为中国是一个孕育新商业模式的温床。”软银亚洲投资
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炎曾一语道出其中奥秘。
盛大网络先期投资并不多,但因其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盈利模式,现在的市值已达16亿美元。软银仅从阿里巴巴一个项目的套现收益就高达5.5亿美元。尝到甜头的软银近日携6.4亿美元风险投资基金二度来华,准备在三年内投向
互联网、
3G通讯和软件等领域。凯雷集团在携程网的800万美元也得到了15倍的回报。
美林亚太区投资......More↓↓↓